Thursday, March 29, 2012

29.3.2012


今天終於來到了 29 號,再過幾天,你的生日就到了
本來都已經打算,這個星期六或日就會去買你的禮物,然後以朋友的名義當面送給你
可是呢,自從你不回复我的簡訊以後,這個念頭我就完完全全的打消了
沒什麼,只是突然間明白其實我很煩
或許應該這麼說,我對你來說是不重要的一個人

就是你知道,我認識,我有和他講話,我知道他是誰,
但我們就是比普通朋友還要普通,見了面不會打招呼,聊天的內容永遠不會關係到彼此
這樣解釋,應該明白吧?
我以為,你和其它男生不一樣,起碼是我認識裡,最紳士的一個
但我錯了,我不應該只抱著你只對我那麼好,因為你對其他的女生都一樣
況且你沒有和女生交往過,所以難免知道我喜歡你會想逃避吧?


很多很多人都勸我說放棄你,可是如果我真的放棄了
那當初為什麼我還要抱著希望,默默暗戀你 2 年?
2 年不長,但也不短
If you wanna give up, think about why you wanna held on for so long at the first place. 
我一直反复的問自己這句話,我真的不斷再思考

我不敢和你講話,我不敢看著你,我不敢參與有你和你的朋友
因為我怕你不會回應我,我怕你會躲避我,我怕朋友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事
我不想因為我喜歡你,而讓你感到困擾,因為我也會覺得很困擾
如果因為喜歡你,而你令你感到厭煩,我跟你說對不起
真的很對不起


你太重要,所以我們可不可以重新來過?
只當彼此的好朋友,無話不說的那種好朋友
畢竟,好朋友比愛人來得更長久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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